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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訪視學生實習補助開放申請​
(自110年2月22日至110年3月12日止)
​【申請說明】

依據法規:國立臺東大學教師訪視學生實習補助要點。

補助對象:本校專任教師訪視學生實習活動,師範學院之師培系所因教育學程課程需要進行學校實習參訪,非本補助範疇。

補助限制:每學期以申請補助一次為限。

補助金額:本補助為部分補助,不足部分由各申請人自行負擔。補助金額如下:(一)交通費:縣內補助最高1,000元/次,縣外補助最高5,000元/次。(二)住宿費:補助每人最高1,800元/天。每次補助經費以8,000元為限。

申請期間:自110年2月22日至110年3月12日止。

應備文件:國立臺東大學教師訪視學生實習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一)。

申請流程:填寫申請表—>系(所)主任審核—>院長審核—>會辦單位(師範學院系所需加會師培中心)—>紙本送學生職涯中心完成申請。
分類: 就學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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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