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專區-提早畢業
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大學部學生提前畢業辦理個展要點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109.12.30)
109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系務會議通過(110.05.30)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111.09.15)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後通過(111.10.18)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00(111.11.10)
一、 本要點依據本校「大學部學生提前畢業辦法」訂定「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大學部學生提前畢業辦理個展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修讀學士學位學生須完全符合下列「成績優異」標準者,得申請提前一學期畢業:
(一)修滿本系規定之全部應修科目與學分。(除畢業製作(一)(二)課程,其餘皆須修畢完成始得申請)。
(二)操行成績每學期在八十分以上。
(三)學業成績每學期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轉學生在本校修讀學業成績每學期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其在原校所修科目學分,每學期在校成績八十分以上,經核准抵免者平均亦達八十分以上)。
(四)申請當學期以前之歷年累計成績名次在該學系同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者。
三、 符合標準者,填妥申請書(附件一)經畢業製作指導教授同意後送繳系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得自行辦理校外個展,經個展作品審查通過後於校內辦理公開發表會,以符合「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畢業門檻認證」之第五點畢業製作成果發表至少一次。
四、 美術創作類作品須為系統性之創作構思,須提出創作論述;產業設計類則須提出設計企畫書。兩類皆為入學後全新之創作。
五、 校外個展場地須為專門的展演場所,申請人應準備相關場地資料並填寫場地資料(附件二)提送系務會議認定。
六、 個展作品審查機制:
- 由學生提出申請經系務會議審查資格同意後,學生始得辦理校外展出。
- 校外個展須自行辦理宣傳,包含海報、邀請卡製作及媒體宣傳,以及系上審查老師邀約。
- 作品件數:平面藝術類十件、立體類(含裝置藝術類)三至五件、影音視聽類三至五部、產業設計類(含視覺設計類、產品設計類、企畫類)一至三件。
- 經審查委員(本系專任老師達三分之二)審查(通過與不通過之選項)達四分之三通過或平均分數達八十五分以上即通過。
- 若審查不通過須於三日內提出補審需求,並於十五天內完成補審,補審以一次為限。
- 審查通過後一周內於校內辦理公開發表會,發表個展之創作理念及心得提供同學們參考,並且繳交成果報告書,內容包含主題、創作理念、展演實況、文宣品、媒體報導資料。
- 展出作品應為大學在學期間內創作。
七、 通過提早畢業個展審查者,須準備相關作品圖檔、照片及資料,提供當屆畢籌會一同印製畢業展畫冊,並且分擔畫冊印製費。
八、 提前畢業之申請,應於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加退選後一週內,向本系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檢附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及歷年成績單正本,逾期以次一學期論。
九、 由外校轉入本校三年級者,不得申請提前畢業。
十、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