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 | 美術產業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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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教育部114年度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
計畫時程
報名
簡章公告
113年3月
報名截止
113年5月31日
國內初審
國內初審名單公告
113年6月11日
國內研習
國內研習營
113年7月1日至7月12日
國內研習營排序公告
113年7月17日
國內複審
繳交語言成績及志願表
114年1月3日
國內複審合格名單公告
擇期辦畢公告
海外決選
海外學校申請
114年1月至5月
放榜及正備取通知
114年6月25日前
出發!
海外培訓
114年9月
以下規定請以公告簡章為準
112學年度各大學校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戶籍者。在完成國外進修培訓前,亦須具備國內學校之在學學生身分。
徵選方式
一、報名管道(所需檢附文件請下載簡章詳閱說明):
- 學校推薦
- 個人申請
- 金點新秀設計獎年度最佳設計獎者
二、國內初審(作品集與書面資料審查):
申請學生需要提出足以證明其創作潛力的設計相關作品集、自傳及相關獲獎文件 或證明以便審核,詳細說明請下載簡章(尚無需要外文檢定成績,可以檢附大學英文成績即可)。
三、國內研習營:
以國內初審獲得之平均成績,依照排名擇優錄取,獲通知者需參與為期10天的專業培訓。國內研習營期間另擇日面試,另行計分。
四、國內複審:
綜合前面國內初審、國內研習營、面試、提出加分之國際競賽得獎證明之成績,依照比例總和為依據,對照海外各校要求語言成績門檻,依照排名與學員志願表審定海外各校合格名單。
五、海外決選:
選送最多四倍人選供海外學校決選,學生最多選送兩個學校申請。最後獲選名單由海外學校認定。
補助經費
除檢據核實補助學生學雜費外,並依照「教育部公費留學標準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標準表」補助生活費(原保險費、出國手續費及一趟來回機票費、月支生活費、綜合補助費及健康保險費等均已併入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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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