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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徵件】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壹、目的 教育部113年6月4日臺教師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此項比賽。

 

貳、組織 設立「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由下列單位 組成之。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參、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 初賽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決賽另增加大專組。

(一)國小組:包括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國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 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高中(職)組: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 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學生。

(四)大專組:除社區大學(學院)外,包括公、私立大專院校日夜間部 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部學生、五專院校日夜間部後 二年學生及研究生。

 

二、類別:

(一)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 畫類等六類。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 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報名表與比賽詳情請查看下列附件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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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