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 | 美術產業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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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教務處通知-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獎勵活動說明
主旨:檢送113 學年度第2學期「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獎勵活動」說明,敬請公告並張貼於社群媒體及公佈欄。有意申請者請於4月30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回傳教務處課務組,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事項。
說明:
一、依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與執行小組」會議及教育部審查意見說明,授課教師於課堂中能適時說明提醒,提供引導學生避免使用不法影印教科書之具體作為;或將智財權之概念加入課堂或實際上課內容中,將給予獎勵狀以茲鼓勵並落實推動。
二、提供之資料應包括以下項目(至少2項):
(一)於113 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大綱中詳細註明課程所需書目,以利學生透過二手書平台等機制取得教材書。(請檢附截圖晝面佐證)
(二)曾於課堂中播放網路學園開放性課程「教學資源與智慧財產權宣導」PPT簡報,並積極帶領輔導、提醒學生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請檢附課堂照片佐證)
(三)請教師自行檢視 113學年度第2學期所開設之課程,於網路學園上傳自編教材供學生使用時,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內容規範如下:「確認課程教材、相關教學內容之創作,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內容中若有屬於他人所有著作財產權部分,皆已取得權利所有人之授權,並且依法標示作品來源。如有因此而引發之糾紛、訴訟、需自負法律責任」。(請檢附相關檔案、照片或截圖佐證)
(四)其他:包括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各項文字、PPT 簡報、宣導、公告⋯等方式,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三、本學期為「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獎勵活動」第一次試行方案,日後將就本次試行方案的成效調整所需檢附的資料或獎勵辦法。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課務組顏惠雯小姐(分機:1113);yenhwen @nt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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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