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徵件】2025苗栗國際陶瓷競賽展
說明、
一、為促進臺灣陶藝界之文化交流、強化本土陶工藝技藝傳承藝術性發展,特舉辦本項競賽。期盼透過陶藝術創作者的廣泛參與及良性切磋以達到協助臺灣本土陶藝產業升級的發揚與推展。
二、旨案徵件至同年9月5日止,本年度以「創作組」和「實用器皿組」徵集,參賽作品須為個人2022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每人限擇一組別報名,以三件為限。
三、歡迎全球藝術工作者報名參加,不限國籍及年齡,期望臺灣能成為全球柴燒藝術的創意基地,吸引更多國際的目光。
壹、競賽主旨
苗栗縣政府為促進國際陶瓷文化交流、提升陶瓷未來創作視野,以苗栗陶藝術節作為推動陶藝創作與文化交流的平臺如今已邁入第十屆。
本屆藝術節主題展以「可能之外・Outside of Possible」為策展核心,2025苗栗國際陶瓷競賽展 Miaoli International Ceramics Award 簡稱 MICA 亦呼應此一主題,
期許參賽者重新思考陶瓷媒材作為創作表現的各種可能,來翻轉固有的材質認知與擴張媒材的表現型態 。
藉由本次競賽,冀希能為臺灣當代陶瓷帶來新的發展契機,也讓陶瓷在傳統與未來之間,展現更開放、多元的樣貌 。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四、 贊助單位: 財團法人苗栗縣行家茶道文化基金會 、印尼協和磁磚公司董事長林光明先生
參、參賽資格
一、 本競賽向全球創作者公開徵件,鼓勵以多元觀點回應本屆策展主題,不限國籍與年齡,皆可報名參加。
二、 參賽作品 須為 創作者個人 2022年 1月 1日之後創作, 每人限擇一組別 報名提交作品 以三件為限。
三、 參賽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不符者將通知參賽者補件,補件期限以承辦單位通知起三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視為資格不符。
肆、徵件內容
一、 參賽作品分為「 創 作組」、「實用器皿組」 兩組類別。
(一)創作組
創作組為突顯陶瓷表現的多樣性與跨領域的融合精神,可透過物件、雕塑、裝置、影像等各種形式,進行媒材實驗與跨域探索,
挑戰陶瓷在當代藝術語境中的可能性。 徵件作品鼓勵各種陶瓷形式、技法或燒成方式,可自由結合多元材料與表現方式,
惟作品應以陶瓷媒材為創作核心,或圍繞陶瓷媒材所呈現之表述 ,以呼應本競賽對陶瓷媒材之聚焦。
(二)實用器皿組
實用器皿組著重於陶瓷作為生活器物的延續與當代表現,鼓勵創作者從生活視角出發,思考器物與使用者之間的互動關係,
回應材質、功能、造型、手感與使用情境等面向。作品可為單件或系列,唯應具備實用性,並展現對生活器物於當代文化中角色的重新詮釋。
作品媒材不限,但陶瓷應為核心材質,整體比例須達 60%以上,以符合競賽主題及媒材精神。
二、 上述兩類參賽作品,每件作品之尺寸長、寬、高(含底座及配件)總和不超過 300公分, 參賽作品重量(含底座及配件) 不得超過 100公斤 ,以利審查與展出安排。 版次性之創作(如量產創作),不因修改或局部調整即視為不同作品 。
伍、 辦理方式
本競賽採初審與複審兩階段辦理,無需報名費用,詳細規定如下:
一、 初審 採 作品 圖像 或 影像方式審查
(一)報名方式與時程
分線上報名與實體報名兩種方式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14年 9月 5日(星期五)止,請於截止前完成報名系統登錄與資料提交;實體報名者亦須提供作品照片電子檔。
(二)網路報名
1. 請參賽者至報名 系統填寫報名表 、參賽作品資料說明, 並上傳參賽作品圖像或影像檔、身分證明文件影像檔。報名前請詳閱「個資使用同意書」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及 「切結書」,並點選同意後完成送出。
2. 網路報名網址將於近日公告於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官方網站。
3. 網路報名截止時間為 114年 9月 5日(星期五)23時 59分,並以系統成功上傳時間為準,逾時不予受理。
(三)紙本報名
1. 請填具紙本報名表、作品說明、簽署之「個資使用同意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與「切結書」等相關文件。
2. 作品圖檔請存入隨身碟, 並請於隨身碟外殼標示姓名。 檔案格式應符合簡章相關規範。
3. 請將紙本資料與隨身碟一併裝入信封,採親送或郵寄方式送至: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 50號(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文化資源科)信封封面請註明「報名2025苗栗國際陶瓷競賽+姓名」。
4. 郵寄及親送報名資料皆須於 114年 9月 5日(星期五) 17時前 寄 /送達指定地點,逾時不予受理 (不以郵戳為憑 。
(四)補件規定如經審查需補件,承辦單位將通知參賽者於三日內完成補件。若未於期限內補齊,或報名資料不符規定,將不予受理。
如報名系統操作有疑問,請洽競賽聯絡窗口。
(五) 作品圖檔與影像規範
1. 靜態參賽作品須提供五張不同角度之 圖檔 照片,背景應簡潔,構圖清晰,請自行斟酌影像內容的呈現檔案名為作品名稱 。
2. 創作組的作品圖檔須包含作品正視圖、左視圖、右視圖、 細部圖各一張 另提供創作者與作品合照一張; 實用器皿組的作品圖檔則須包含作品正視圖 、左視圖、右視圖、細部照與使用情境照各一張。
3. 所有 圖 片檔案須為 JPEG格式 ,解析度須達 300dpi 每張檔案 以5MB為上限。
4. 影像格式須為 MP4或 MOV格式,解析度建議為 1920×1080 Full HD),最低不得低於 1280×720 HD),長度以10分鐘內原則,單一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GB,仍須提供作品靜態圖檔三張 。
5. 所有圖像、影片內容及檔名中均不得出現作者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作者身分之標記,違者視為資格不符,將不予受理或取消參賽資格。
6. 如影像作品進入複審階段,請由參賽者自行準備播放所需之設備與展示形式,並應於送件時一併提供作品播放說明與操作指引。
主辦單位不提供額外播放硬體或特殊安裝設備,亦不負責調整作品格式與播放設定。為確保播放品質與安全,請事先確認播放設備之穩定性,並與主辦單位聯繫協調展出需求。
(六) 初審結果公告
初審結果將於114年 9月 15日(星期一)公告於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官網與苗栗陶瓷博物館粉絲專頁,並另通知入選者。入選者如於公告五日內未接獲通知,請自行查詢並主動聯繫主辦單位
二、 複 審 採作品實體 方式 審查
(一)送件時程
1. 複審入選作品須於 114年 9月 16日至 10月 12日期間上午9時至下午 4時,送達指定地點 。參賽者若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送件,視同棄權,喪失複審資格。
2. 參賽者得選擇親自送件,或委託第三方運輸業者辦理運送。若選擇委託運送,請務必事先確認國際進出口方式、報關、清關、繳費及相關作業,並確保作品於指定期限內安全送達。\
因程序未完成、文件不齊或其他因素導致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送件者,將視為放棄複審資格,所有衍生費用亦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3. 如擬親送作品,建議提前與本館委託執行收件單位聯繫,協調具體如擬親送作品,建議提前與本館委託執行收件單位聯繫,協調具體送件時間,以利安排接收作業。送件時間,以利安排接收作業。
4. 送件作品如與初審所提送送件作品如與初審所提送的圖檔的圖檔照片不符,視同不符合規定,主辦照片不符,視同不符合規定,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單位有權不予受理。
(二)運輸包裝
送審作品請以合適之包裝材 料 妥善包裝 需 固定於安全 之 外 箱 內 建議外箱為木箱 並附上作品狀況報告書、開箱與組裝說明書及展示說明書; 倘若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而遭致損壞,由參賽人自行承擔。 其他相關規定將另行通知。
(三)結果公告與頒獎
複審結果將於展覽開幕日公布,並於開幕典禮中舉行頒獎儀式。展覽預定於 114年 11月 開展 ,詳細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 還件
(一)未入選作品
還件
1. 參賽者接獲通知後,請於指定時間親至苗栗陶瓷博物館辦理退件;如無法親自辦理,得委託代理人或代辦單位領取,須檢附參賽者具簽名之委託書及相關證件。
2. 逾期未領回或未妥善辦理委託者,主辦單位得全權處理作品並不再另行通知;若因此產生保管或清運等費用, 將由參賽者負擔。
(二)展出後作品還件
1. 展出結束後,由執行單位通知參賽者辦理還件 。參賽者可親自領回,或委託代理人代為領取,惟須出具參賽者本人簽名之委託書及相關證件。
2. 參賽者如需委託運輸公司辦理還件,請自行聯繫運輸單位,並負擔相關包裝、運送、報關及規費。作品自出館至抵達地點之間如有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建議參賽者自行辦理保險。
3. 海外參賽者將由苗栗陶瓷博物館委託專業運輸單位協助安排還件,並提供作品包裝、運輸及相關規費之補助,詳細辦法將另行通知。
(三)所有還件作業之細節、時程與通知,以苗栗陶瓷博物館公告為準,參賽者應留意相關訊息,並依通知辦理。
陸、保險
一、 參賽者應自行辦理作品於送件及還件過程之包裝、運輸及保險事宜,並負擔相關費用。建議參賽者於作品交寄前即完成保險,以確保作品運送安全。
二、 作品自出發至送達本館指定地點前,如有任何損壞,風險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展覽結束後還件期間,亦同。因送件及還件階段不屬於主辦單位保險範圍,建請參賽者審慎評估並投保。
三、 參賽者應以堅固、安全之外箱妥善包裝作品,並加以固定。倘因包裝不當導致作品於運輸途中損壞,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 作品送達指定地點後,主辦單位將進行檢視作業。如裝箱方式不當、缺乏開箱標示或固定鬆脫,經開箱時發現作品已有損毀, 主辦單位將通知參賽者,惟該損毀不列入保險範圍。
五、 主辦單位將為成功送達、經確認無損之作品,辦理保險事宜。保險期間自作品經本館開箱檢視確認無誤後起,至展覽結束並完成作品出館為止。
六、 保險 範圍 涵蓋 作品自複審、展覽前準備至展出期間及還件出館前之階段, 每件作品原則上保險價值以新臺幣 20萬元為上限。如參賽者希望提高保額,超出部分之保費須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七、 保險金額並非損害發生時的固定賠償金額,而為保險公司「賠償的最高上限」。實際理賠金額,即依據作品毀損實際情形進行第三方公正鑑定。
八、 保險公司有權利依據現今市場參考、創作背景 與損壞狀況進行合理核賠;倘作品主張全損( total loss),需有明確條件:如完全毀壞、失竊無法追回、無法以任何方式修復,且需提出正式鑑定報告。
九、 如遇 地震等天然災害或意外等 不可抗力因素,或因作品結構鬆脫、材質脆弱、安裝不良等可歸責於參賽者之因素所造成之損壞,亦不在本次保險範圍內。
十、 若發生保險事故,主辦單位將依保險公司相關規範辦理理賠作業,原則上以修復為主。
柒、 獎勵 內容及得獎義務
一、 獎項
(一)金獎:創作組與實用器皿組各1名,獎金新臺幣 25萬元,頒發獎狀及獎盃。
(二)銀獎:創作組與實用器皿組各 1名,獎金新臺幣 15萬元,頒發獎狀及獎盃。
(三) 銅獎 :創作組與實用器皿組各 1名,獎金新臺幣 5萬元,頒發獎狀及獎盃。
(四) 行家特別獎 :實用器皿組 1名,獎金新臺幣 20萬元,頒發獎狀及獎盃。
(五) 優選 :創作組與實用器皿組各 5名,頒發獎狀。
(六) 入選 :創作組與實用器皿組各 若干 名,頒發獎狀。
(七 ) 各獎項名額得由評審委員得視實際參賽作品整體水準調整增減,或決議從缺 ;為維持競賽公平性與獎項分配之平衡,每位參賽者得獎作品以兩件為限。
二、 得獎義務
(一)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所得稅扣繳, 所有獎金皆以新臺幣計算 。獎金超過 2萬元者,本國籍得獎者扣繳 10%稅金,外籍得獎者扣繳 20%。
(二)金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所有權與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用於展覽、出版、數位展示及教育推廣等用途。
(三)銀獎與行家特別獎作品由贊助單位典藏,作品所有權與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與贊助單位共同擁有,得用於公益推廣與非營利之再利用。
(四)其他得獎與入選作品於展覽結束後由承辦單位辦理還件,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無償使用其參賽資料與作品影像,用於研究、攝影、出版、網頁及媒體宣傳等非營利用途。
(五)得獎者視為同意將作品依本簡章約定內容典藏,並配合後續相關授權或交接程序。
捌、展覽與頒獎
一、 展覽期程 入選作品將於 2025年 11月 22日至 2026年 1月 4日 展出 。
二、 展覽地點:苗栗陶瓷博物館 (地址 36347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 14鄰館南352號) 。
三、 頒獎 :得獎名單將於展覽開幕日 2025年 11月 22日)正式公布,並於當日舉行頒獎典禮,詳細時間另行通知。
四、 展覽專輯 :優選以上得獎者,每人將致贈五冊;其餘入選者,每人致贈兩冊。
玖、聯絡資訊
一、 弘益傳播事業有限公司 /涂先生
電話:037-356936 傳真: 037-352178
電子信箱:hong.e356936@msa.nihet.net
二、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文化資源科 /張小姐
電話:037-233121,轉 113/118 傳真: 037-236059
電子信箱:sibyl@mlc.gov.twcchang@mlc.gov.tw
拾、注意事項及爭議處理
一、 凡完成本競賽報名程序者,視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本簡章所載各項規定。
二、 為避免因系統或其他突發狀況影響報名成功,請參賽者提早完成報名手續。線上報名以系統成功上傳時間為準,實體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本簡章規定,複審階段作品須與初審階段所提交之資料一致,不得增刪內容、替換、修改或調整組件。參賽作品於評審及展覽期間,亦不得申請退件、更換或移動,未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同時參與其他競賽或公開展覽。違反上述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主辦單位得不予收件、予以退件,或取消其複審與得獎資格。
四、 主辦單位及其授權單位對於入選及得獎作品,享有合理範圍內之無償使用權,包括但不限於教學、研究、展覽、攝影、翻譯、宣傳、出版、公開播放與傳輸及網站登載等用途,得不限次數與方式進行公開運用,無需另行取得同意或支付報酬。
五、 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公告其姓名,三年內不得再參加本競賽,另保留法律追訴權及追回獎項與獎金之權利:
(一)抄襲、冒用、剽竊或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者。
(二)參賽作品曾於其他國內外公開徵件之競賽或展覽中入選或以上等級(含入選)。
六、 若因參賽者之言行致使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聲譽受損,主辦單位得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壹拾壹、主辦單位聲明主辦單位保有變更、修正、停止、補充本簡章及本競賽一部分或全部之權利,簡章如有疑義,逕由主辦單位解釋之。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並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