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資訊】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
-
宗旨
本部為鼓勵科技藝術創作,發展具實驗性及文化內涵之原創作品,整合跨界資源,參與國際展演合作,以提增臺灣科技藝術發展優勢。
-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申請資格:
(一)個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藝術創作者。
(二)團體: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之行政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演藝團體及大專院校等組織或團體。
二、補助內容:
(一)以藝術為核心,結合科技技術藝術趨勢,發展跨域合作之臺灣原創作品,具有國際展演合作、參與具指標性國際藝術節、國際競賽、國際網絡經營等科技藝術計畫。
(二)運用技術及呈現方式以互動式、感測、動態捕捉、體感、機械、沉浸式投影或聲音、人工智慧或複合式內容體驗等之視覺、表演藝術創作。
三、補助原則:
(一)採競爭型補助機制,每項計畫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上限。提案內容可為一年或二年度計畫,應於提案第一年研提整體計畫,包含計畫期程、分年進度及分年經費等,其第二年補助經費,本部得視立法院預算審查結果或該計畫評核結果調整之。
(二)計畫應每年辦理至少一場公開呈現。
★備註:一年期計畫需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為原則;二年期計畫需自核定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前完成為原則。 -
備註
一、受理申請期間:
自臺灣時間114年11月6日(四)起至114年12月19日(五)23時59分截止,受理115年度(或至116年度)辦理之科技藝術計畫。申請者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於本系統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申請應備資料並送出,始完成線上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應備資料:
(一)申請單。
(二)團體除行政法人外,應提供單位立案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三)計畫書、可展現計畫之影音或輔助資料,及執行計畫成員名單等。所提計畫執行內容具國際合作規劃者,須提供國際單位合約書、意向書或來往信件,並說明邀演或合作機制。
★備註:申請單於系統填寫完畢後列印產生;計畫書格式請於「相關文件」下載。
三、申請流程:於本系統「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點選"會員線上申請"。
【1.填寫資料】
【2.列印申請單,請用印或簽名】
【3.上傳相關文件】:「已用印或簽名之申請單」、「單位立案或設立證明文件」(個人、行政法人除外)、「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僅個人)、「計畫書」、「個人資料同意書」等。
【4.送出申請】:請確認申請應備資料無缺漏後送出。【無需再寄送紙本申請文件至本部】
四、其他:
(一)授權本部蒐集使用個人資料: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保障當事人之權利,請團體及個人申請者簽署及上傳「個人資料同意書」。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申請者需遵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廉政規範,如有需迴避之情形,應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
★備註:表單請於「相關文件」下載。 -
宗旨
本部為鼓勵科技藝術創作,發展具實驗性及文化內涵之原創作品,整合跨界資源,參與國際展演合作,以提增臺灣科技藝術發展優勢。
-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申請資格:
(一)個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藝術創作者。
(二)團體: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之行政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演藝團體及大專院校等組織或團體。
二、補助內容:
(一)以藝術為核心,結合科技技術藝術趨勢,發展跨域合作之臺灣原創作品,具有國際展演合作、參與具指標性國際藝術節、國際競賽、國際網絡經營等科技藝術計畫。
(二)運用技術及呈現方式以互動式、感測、動態捕捉、體感、機械、沉浸式投影或聲音、人工智慧或複合式內容體驗等之視覺、表演藝術創作。
三、補助原則:
(一)採競爭型補助機制,每項計畫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五百萬元為上限。提案內容可為一年或二年度計畫,應於提案第一年研提整體計畫,包含計畫期程、分年進度及分年經費等,其第二年補助經費,本部得視立法院預算審查結果或該計畫評核結果調整之。
(二)計畫應每年辦理至少一場公開呈現。
★備註:一年期計畫需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為原則;二年期計畫需自核定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前完成為原則。 -
備註
一、受理申請期間:
自臺灣時間114年11月6日(四)起至114年12月19日(五)23時59分截止,受理115年度(或至116年度)辦理之科技藝術計畫。申請者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於本系統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申請應備資料並送出,始完成線上申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應備資料:
(一)申請單。
(二)團體除行政法人外,應提供單位立案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三)計畫書、可展現計畫之影音或輔助資料,及執行計畫成員名單等。所提計畫執行內容具國際合作規劃者,須提供國際單位合約書、意向書或來往信件,並說明邀演或合作機制。
★備註:申請單於系統填寫完畢後列印產生;計畫書格式請於「相關文件」下載。
三、申請流程:於本系統「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點選"會員線上申請"。
【1.填寫資料】
【2.列印申請單,請用印或簽名】
【3.上傳相關文件】:「已用印或簽名之申請單」、「單位立案或設立證明文件」(個人、行政法人除外)、「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僅個人)、「計畫書」、「個人資料同意書」等。
【4.送出申請】:請確認申請應備資料無缺漏後送出。【無需再寄送紙本申請文件至本部】
四、其他:
(一)授權本部蒐集使用個人資料: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保障當事人之權利,請團體及個人申請者簽署及上傳「個人資料同意書」。
(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申請者需遵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廉政規範,如有需迴避之情形,應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
★備註:表單請於「相關文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