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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國立臺灣圖書館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

國立臺灣圖書館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
 
申請時間:1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展覽地點:本館4樓雙和藝廊、1樓臺灣藝文走廊(新北
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
分鐘)。
申請方式:請至本館入口網/讀者服務/線上申辦/申請展
覽場地頁面下載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檢附相關資料,以
電子郵件寄至cls@mail.ntl.edu.tw,或寄送至本館企劃推
廣組,信封註明「申請116年1-6月展覽檔期」。
申請展覽案件經本館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
發函通知申請人依本館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辦理展出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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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