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徵件】「2026苗栗國際陶瓷競賽展(Miaoli International Cer amics Award, MICA)
壹、競賽主旨
苗栗縣政府為促進國際陶瓷文化交流、拓展當代陶藝創作視野,以苗栗陶藝術節作為 推動陶藝創作與文化交流之平臺,至今已邁入第十一屆。2026苗栗國際陶瓷競賽展 (Miaoli International Ceramics Award,簡稱 MICA),期許創作者重新思考陶瓷媒材於當 代創作中的多元可能性,進一步拓展陶瓷藝術之當代表現形式與創作視野。藉由本次競 賽,冀能為臺灣當代陶瓷帶來新的發展契機,展現陶瓷於傳統與當代之間更多元且開放之 創作可能。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
二、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苗栗陶瓷博物館
四、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苗栗縣行家茶道文化基金會、印尼協和磁磚公司董事長 林光明先生
參、 參賽資格
一、 本競賽向全球創作者公開徵件,鼓勵以多元觀點進行創作,不限國籍、年 齡,凡對陶藝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 報名「新秀組」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 曾參與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之「陶藝人培工作坊」課程學員(須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 個人或工作室設籍/設立於苗栗縣,且年齡45歲以下者(須檢附相關證 明文件)。
三、 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本人於2023年1月1日後完成之原創作品。參賽者限擇 「創作組」或「工藝美術組」其中一組報名;報名「新秀組」者,亦得另擇 「創作組」或「工藝美術組」其中一組參加。各組提交作品均以3件為限。
四、 參賽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不符者將通知參賽者補件,補件期限 1 以承辦單位通知起三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視為資格不符。
肆、徵件內容 一、 參賽作品分為「創作組」、「工藝美術組」及「新秀組」三組。
(一)創作組 創作組旨在突顯陶瓷創作之多樣性與跨領域融合精神,可透過物件、 雕塑、裝置、影像等多元表現形式,進行媒材實驗與跨域創作,探索 陶瓷於當代藝術語境中的跨域實踐與媒材延展可能。徵件作品鼓勵多 元陶瓷表現形式、技法或燒成方式,可自由結合多元媒材與表現形式, 惟作品應以陶瓷媒材為創作核心,或以陶瓷媒材作為核心概念進行延 伸創作,以呼應本競賽對陶瓷媒材之核心定位。
(二)工藝美術組 工藝美術組以陶瓷生活器物之當代實踐與工藝美學為核心,鼓勵創作 者透過材質、技法、造型或獨特理念進行創作,從生活視角出發,思 考器物與使用者之間的互動關係,回應材質、功能、造型、手感與使 用情境等面向。作品形式可為單件或系列作品,惟須具備實用性,並 展現對生活器物於當代文化角色之重新詮釋與創新思維。
(三)新秀組 「新秀組」旨在鼓勵青年陶藝創作者持續投入陶藝創作與文化傳承。 主題不限,鼓勵創作者以陶瓷為主要創作媒材,結合材質、技法、造 型或個人創作理念進行表現,展現青年世代對當代陶藝之創新觀點、 創作能量與實驗精神。作品形式不限,可為實用陶藝、當代陶藝或跨 領域創作,並鼓勵融入苗栗陶文化、客庄生活記憶及當代工藝美學, 展現青年創作者之個人創作特色與未來發展潛力。
二、 上述三組參賽作品,每件作品長、寬、高尺寸總和(含底座及配件)不得超 過300公分,參賽作品重量(含底座及配件)不得超過100公斤,以利審查與 展出安排。量產作品不得因修改或局部調整而視為不同作品;作品媒材不限, 惟須以陶瓷為核心創作媒材,陶瓷材質於作品整體媒材構成比例中須達 70% 以上,以符合本競賽之主題精神與媒材定位。
伍、辦理方式 本競賽採初審及複審兩階段辦理,無需報名費用,詳細規定如下:
一、 初審採作品圖像或影像方式審查
(一)報名方式與時程 分線上報名與紙本報名兩種方式,請於截止前完成報名系統登錄與資 料提交;紙本報名者亦須提供作品照片電子檔。 獎項 內容 線上及紙本報名 時程 ◎線上報名:即日起至2026年8月16 日 (星期日)23時59分止。 「創作組」 「工藝美術組」 ◎紙本報名:即日起至2026年8月16 日 (星期日)17時止(不以郵戳為憑)。 初審公布入圍名單 預計2026年9月。 複審結果公告 預計2026年10月至11月。 線上及紙本報名 「新秀組」 ◎線上報名:即日起至2026年9月13 日 (星期日)23時59分止。 ◎紙本報名:即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 (星期日)17時止(不以郵戳為憑)。 初審公布入圍名單 預計2026年9月。 複審結果公告 預計2026年10月至11月。 展覽期間 預計2026年11月至2027年1月。 頒獎典禮 預計2026年11月。 備註:相關資訊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官網及「苗栗陶瓷博物館」官方 Facebook 粉 絲專頁查詢。
(二)網路報名
1. 請參賽者至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參賽作品資料說明,並上傳參賽 作品圖像或影像檔、身分證明文件影像檔。報名前請詳閱「個資使 用同意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及「切結書」,並 點選同意後完成報名程序。
2. 網路報名網址:預計於2026年7月中旬啟用,相關資訊請至苗栗縣 政府文化觀光局官網及「苗栗陶瓷博物館」官方 Facebook 粉絲專頁 查詢。
3. 網路報名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16日(星期日)23時59分,並以 系統成功上傳時間為準,逾時不予受理。
(三)紙本報名
1. 請填具紙本報名表、作品說明、簽署之「個資使用同意書」、「公職 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與「切結書」等相關文件。
2. 作品圖檔請存入隨身碟,並請於隨身碟外殼標示姓名。檔案格式應 符合簡章相關規範。
3. 請將紙本資料及隨身碟一併裝入信封,採親送或郵寄方式送至: 360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苗栗陶瓷博 物館),信封封面請註明『2026苗栗國際陶瓷競賽報名資料-參賽 者姓名』。
4. 郵寄及親送報名資料皆須於2026年8月16日(星期日)17時前寄 達或送達指定地點,逾時不予受理(不以郵戳為憑)。
(四)補件規定 如經審查需補件,承辦單位將通知參賽者於三日內完成補件。若未於 期限內完成補件,或報名資料不符規定者,將不予受理。如報名系統 操作有疑問,請洽競賽聯絡窗口。
(五)作品圖檔與影像規範
1. 靜態參賽作品須提供五張不同角度之圖檔照片,背景應簡潔,構圖 清晰,請清楚呈現作品整體樣貌與細節,檔名請以作品名稱命名。
2. 創作組的作品圖檔,須包含作品正面圖、左側圖、右側圖及細部圖 各一張,另提供創作者與作品合照一張;工藝美術組的作品圖檔, 則須包含作品正面圖、左側圖、右側圖及細部圖與作品使用情境圖 各一張。
3. 所有圖片檔案須為JPEG格式,解析度須達300dpi,每張檔案以 5MB為上限。
4. 影像格式須為MP4或MOV格式,解析度建議為1920×1080(Full HD),解析度不得低於1280×720(HD),影片長度原則以10分鐘 內為限,單一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GB,並須另提供作品靜態圖檔三 張。
5. 所有圖像、影片內容及檔名中均不得出現作者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 作者身分之標記,違者視為資格不符,將不予受理或取消參賽資 格。
6. 如影像作品進入複審階段,請由參賽者自行準備作品播放與展示所 需相關設備,並應於送件時一併提供作品播放說明與操作指引。主辦單位不提供額外播放硬體或特殊安裝設備,亦不負責調整作品格 式與播放設定。為確保播放品質與安全,請事先確認播放設備之穩 定性,並應事先與主辦單位聯繫,以協調相關展出需求。
(六)初審結果公告 初審結果將於2026年9月初公告於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官網與 「苗栗陶瓷博物館」官方 Facebook 粉絲專頁,並另通知入選者。入選者如於公告五日內未接獲通知,請自行查詢並主動聯繫主辦單 位;若因未主動聯繫而未完成複審收件,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二、 複審採作品實體方式審查
(一)送件時程
1. 複審入選作品須初審公布後(預計2026年9月初)至2026年9月 22 日期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送達指定地點。參賽者若未於指 定時間內完成送件,視同棄權,喪失複審資格。
2. 參賽者得選擇親自送件,或委託第三方運輸業者辦理運送。若選擇委託運送,應自行確認並完成作品運輸所需之國際進出口、報關、 清關、檢驗及相關行政程序,並確保作品於指定期限內安全送達指 定地點。
3. 因程序未完成、文件不齊備、運輸延誤、海關查驗或其他因素致未 能於期限內完成送件者,視同放棄複審資格,相關風險及責任均由 參賽者自行承擔。作品於送件過程中所產生之運輸、保險、包裝、 報關、清關、倉儲、關稅、稅捐、滯納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概由參 賽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負擔或代墊任何費用。如因參賽者未完 成相關報關、清關或其他行政程序,致主辦單位遭課徵關稅、稅 捐、倉儲費、滯納金或其他費用者,參賽者應負責繳納或償還相關 費用。
4. 如擬親送作品,建議提前與本館委託執行收件單位聯繫,協調具體 送件時間,以利後續收件作業安排。
5. 送件作品如與初審所提送的圖檔照片不符,視同不符合規定,主辦單位得不予受理。
6. 入選作品將參與本競賽展覽展出,主辦單位得依展覽整體規劃進行 展示安排。
(二)運輸包裝 送審作品請使用合適之包裝材料妥善包裝,並固定於安全之外箱內 (建議使用木箱),並附上作品狀況報告書、開箱與組裝說明書及展示 說明書;倘若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而遭致損壞,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其他相關規定將另行通知。
(三)結果公告與頒獎 複審結果將於展覽開幕日公布,並於開幕典禮中舉行頒獎儀式。展覽 預定於2026年11月開展,詳細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 還件
(一)未入選作品還件
1. 參賽者接獲通知後,請於指定時間親至苗栗陶瓷博物館辦理退件; 如無法親自辦理,得委託代理人或代辦單位領取,須檢附參賽者具簽名之委託書及相關證件。
2. 逾期未領回或未妥善辦理委託者,主辦單位得逕行處理作品,並不 再另行通知;若因此產生保管或清運等費用,將由參賽者負擔。
(二)展出後作品還件
1. 國內參賽作品於展覽結束後,須由參賽者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自行領回;如委託代理人領取,須出具參賽者本人簽名之委託書及相關證 件。
2. 海外參賽作品之包裝、運輸、報關及相關行政程序,將由苗栗陶瓷 博物館統一委託專業藝術品運輸公司辦理作品返還作業。惟作品返 還至參賽者所在國家(地區)後,因進口、報關、清關、檢驗或其 他行政程序所產生之關稅、稅捐、清關費、倉儲費、滯納金及其他 相關費用,概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不負擔或代墊任何費 用;如因參賽者未依規定辦理相關程序,致產生額外費用或損失 者,相關責任及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承擔。
3. 海外作品返還之相關時程、運輸方式及注意事項,將由主辦單位另 行通知。
4. 作品於返還運輸期間,如因天災、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可歸責於 主辦單位之情事所造成之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賠償責 任。
(三)所有還件作業之細節、時程與通知,以苗栗陶瓷博物館公告為準,參 賽者應留意相關訊息並依通知辦理。
陸、保險
一、 參賽者應自行辦理作品於送件及還件過程之包裝、運輸及保險事宜,並負擔 相關費用。建議參賽者於作品交寄前即完成保險,以確保作品運送安全。
二、 作品自出發至送達本館指定地點前,如有任何損壞,風險由參賽者自行承 擔;展覽結束後之還件期間亦同。因送件及還件階段不屬於主辦單位保險範 圍,建請參賽者審慎評估並投保。
三、 參賽者應以堅固、安全之外箱妥善包裝作品,並妥善固定。倘因包裝不當導致作品於運輸途中損壞,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 作品送達指定地點後,主辦單位將進行檢視作業。如裝箱方式不當、缺乏開 箱標示或固定鬆脫,經開箱時發現作品已有損毀,主辦單位將通知參賽者, 惟該損毀不列入保險範圍。
五、 主辦單位將為成功送達、經確認無損之作品,辦理保險事宜。保險期間自作 品經本館開箱檢視並確認無誤後起,至展覽結束並完成作品出館為止。
六、 保險範圍涵蓋作品自複審、展覽前準備至展出期間及還件出館前之階段,每 件作品之保險價值原則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如參賽者希望提高保額,超出部分之保費須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七、 保險金額並非損害發生時的固定賠償金額,而為保險公司「賠償的最高上限」。實際理賠金額將依作品毀損情形,由第三方專業單位進行鑑定後認定。
八、 保險公司有權依據當前市場行情、創作背景與損壞狀況進行合理核賠;倘作 品主張全損(Total Loss),需有明確條件:如完全毀壞、失竊無法追回、無法以任何方式修復,且需提出正式鑑定報告。
九、 如遇地震等天然災害或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作品結構鬆脫、材質脆 弱、安裝不良等可歸責於參賽者之因素所造成之損壞,亦不在本次保險範圍 內。
十、 若發生保險事故,主辦單位將依保險公司相關規範辦理理賠作業,原則上以 修復為主。
柒、獎項及作品典藏
規範 一、 獎項
(一)金獎:創作組與工藝美術組各1名,獎金新臺幣25萬元,頒發獎狀及 獎盃;新秀組獎金新臺幣5萬元,頒發獎狀及獎盃。
(二)銀獎:創作組與工藝美術組各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頒發獎狀及 獎盃;新秀組獎金新臺幣3萬元,頒發獎狀及獎盃。
(三)銅獎:創作組與工藝美術組各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頒發獎狀及 獎盃;新秀組獎金新臺幣2萬元,頒發獎狀及獎盃。
(四)行家特別獎:工藝美術組1名,獎金新臺幣25萬元,頒發獎狀及獎盃。 (五)優選:創作組、工藝美術組、新秀組各5名,頒發獎狀。
(六)入選:創作組、工藝美術組、新秀組各若干名,頒發獎狀。
(七)各獎項名額得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整體水準調整增減,或決議從 缺;為維持競賽公平性與獎項配置平衡,每位參賽者獲獎作品以兩件 為限。
二、 作品典藏規範
(一)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所得稅扣繳,所有獎金皆以新 臺幣計算。獎金超過2萬元者,本國籍得獎者扣繳10%稅金,外籍得 獎者扣繳20%。
(二)金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所有權與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 用於展覽、出版、數位展示及教育推廣等用途。
(三)銀獎與行家特別獎作品由贊助單位典藏,作品所有權與著作財產權由 主辦單位與贊助單位共同持有,得用於公益推廣、教育推廣及其他非 營利使用。
(四)其他得獎與入選作品於展覽結束後由承辦單位辦理還件,參賽者同意 主辦單位無償使用其參賽資料與作品影像,用於研究、攝影、出版、 網頁及媒體宣傳等非營利用途。
(五)得獎者視為同意將作品依本簡章約定內容典藏,並配合後續相關授權 或交接程序。
捌、展覽與頒獎
一、 展覽期程:入選作品將於2026年11月至2027年1月4日展出。
二、 展覽地點:苗栗陶瓷博物館(地址:36347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14鄰館南 352號)。
三、 頒獎:得獎名單將於展覽開幕日(2026年11月)正式公布,並於當日舉行頒 獎典禮,詳細時間另行通知。
四、 展覽專輯:優選(含)以上得獎者,每人致贈五冊;其餘入選者,每人致贈 兩冊。
玖、聯絡資訊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文化資源科(苗栗陶瓷博物館)張小姐 電話:037-233121 分機113 傳真:037-236059 電子信箱:sibyl@mlc.gov.tw。
拾、注意事項及爭議處理
一、 凡完成本競賽報名程序者,視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本簡章所載各項規 定。
二、 為避免因系統或其他突發狀況影響報名成功,請參賽者提早完成報名手續。 線上報名以系統成功上傳時間為準,實體報名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 理。
三、 參賽作品之類別須符合本簡章規定,複審階段作品須與初審階段所提交之資 料一致,不得增刪內容、替換、修改或調整組件。參賽作品於評審及展覽期 間,亦不得申請退件、更換或移動,未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同時參與 其他競賽或公開展覽。違反上述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主辦單位得不予收 件、予以退件,或取消其複審、入選及得獎資格。
四、 主辦單位及其授權單位對於入選及得獎作品,享有合理範圍內之無償使用 權,包括但不限於教學、研究、展覽、攝影、翻譯、宣傳、出版、公開播 送、公開傳輸及網站登載等用途,得不限次數及方式公開使用,無需另行取 得同意或支付報酬。
五、 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公告其 姓名,且三年內不得再參加本競賽,另保留法律追訴權及追回獎項、獎金及 相關資格之權利:
(一)抄襲、冒用、剽竊或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者。
(二)參賽作品曾於其他國內外公開徵件競賽或展覽中獲獎或入選之作品。
六、 若因參賽者之言行致使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聲譽受損,主辦單位得追究相關 法律責任。壹拾壹、主辦單位聲明 主辦單位保有變更、修正、停止、補充本簡章及本競賽一部分或全部之權利,簡章 如有疑義,逕由主辦單位解釋之。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並公告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