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
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注意事項與對照表
一、碩二、碩三(以上)學生學位論文考試申請
- 隨提隨考:碩三(以上)學生如已於口試前6 個月提過論文項目,採隨提隨考方式。
- 時程建議:
- 建議於5 月底前提出申請並安排口試。 (考試日期前一個月提出申請資料)
- 於6 月30 日前完成考試。
- 於7 月31 日前完成離校手續,始能領取7 月份畢業證書。
- ※ 超過7 月31 日者,仍需繳納下學期註冊費用。
- ※ 研究生學位考試原則上一律在本校內舉行正式答辯。特殊及不可抗力原因需申請線上口試者,需提早向系辦提出申請,主管審核通過後始可進行口試。
- 填表提醒:系所名稱請務必寫完整: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日間碩士班。
- 收件地點:知本校區人文學院大樓二樓,美術產業系辦公室(089-517795)。
二、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資料一覽表
| 完成請打(V) | 專案 | 數量 |
|---|---|---|
| 未勾選 | 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附件七)※ 須有指導教授簽名 | 1 份 |
| 未勾選 | 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名單(附件九)※ 須有指導教授簽名 | 1 份 |
| 未勾選 | 修習課程學分統計表(附件八) | 1 份 |
| 未勾選 | 歷年成績單※ 請自行向教務處登記組申請 | 1 份 |
| 未勾選 | 論文中文摘要 | 1 份 |
| 未勾選 | 學位論文計畫或論文考試發表會申請表(附件六)※ 研究生學位考試原則上一律在本校內舉行正式答辯。 | 1 份 |
| 未勾選 | 一篇本所認可之相關學術論文或作品公開發表展覽證明※ 申請學位論文考試展覽或發表之證明(附件七之一) ※ 畢業展覽證明、邀請卡、文宣、展覽作品清冊或期刊論文發表證明一份並經指導教授簽名認可、展出現狀照片三至五張,或論文發表證明照片等(附件七之一)。 * 碩一時期辦理之課程展覽不得為畢業展。 * 在職碩班展覽形式不拘(個展、聯展、全班畢業展皆可)。 |
1 份 |
| 未勾選 |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通過成績單於台灣學術倫理教育推廣中心通過線上測驗並列印 | 1 份 |
| 未勾選 | 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測結果※ 日期須在口考日期之前 | 1 份 |
| 未勾選 | 日間研究生手冊※ 須完成六項項目且核章認證(日間碩士班繳交) | 1 本 |
| 上述資料請用回紋針夾好,於論文考試日期前一個月送交系辦助理。 (請一次繳齊所有資料,勿分次或缺漏。) | ||
| 未勾選 | 論文初稿 | 3 份 |
| 未勾選 | 論文考試公文及聘書※ 需要者才需索取,請提早兩周向系辦助理申請印製,並等候系辦製作完畢通知索取 | 3 份 |
| 上述資料請於論文考試前,自行聯絡並寄送予各論文考試委員。 | ||
| 未勾選 | 學位論文考試紀錄表(附件十) | 3 份 |
| 未勾選 | 學位論文考試成績表(附件十一) | 2 份 |
| 未勾選 | 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附件十二)※ 「學位考試委員會主席」為校外口試委員 | 2 份 |
| 未勾選 | 論文考試費領款單(附件3)※ 記得填寫委員及研究生姓名 | 1 份 |
| 未勾選 | 校外口試委員差旅費領款單及憑證(附件5)※ 附住宿發票、高鐵或機票票根(台鐵免附,請備註起訖地點) ※ 發票/收據(統編:93504006,抬頭:國立臺東大學) ※ 起訖地點規範:為外縣市市縣市議員與駐地工作委員前往東台/知本站。 |
1 份 |
| 未勾選 | 美術業係日間碩士班口試紀錄表(附件10-1)(日間碩士班繳交) | 1 份 |
| 未勾選 | 論文梓付審定書(附件4)※ 請指導老師確認論文已完成並同意可送印後,於本表簽章。 ※ 學生須憑已簽章之附件四,至系上換取審定書正本。 ※ 審定書正本應置入論文內一併印刷。 |
1 份 |
| 上述資料於論文考試結束後,請交給系上助理。 (除梓付審定書,其餘附件請一次繳齊所有資料,勿分次或缺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