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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國立臺東大學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試辦要點

國立臺東大學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試辦要點

107學年度第2學期第2行政會議審議通過(108.04.25)

 

一、為鼓勵本校大一學士班學生儘早養成勤學勵進的學習態度,訂定「國立臺東大學大一學生勤學勵進獎勵試辦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獎勵對象及獎勵金額:

  (一)凡以各種招生管道入學本校大一學生(不含公費生及境外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為該班級前百分之二十內者(名額不得遞補),每人每學期發給獎學金五千元。

當學期若未完成註冊程序、休學、退學、轉學或其他原因離校者,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且名額不得遞補。

三、辦理程序:

  (一)本獎勵每學期辦理一次,符合獎勵標準之學生名單,於當學期結束後(一月三十一日及七月十五日前)由教務處註冊組公告,受獎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填寫相關資料,獎學金於次學期開學後第十三週核發,受獎人須為在學學生。

  (二)獎學金直接撥入受獎學生之金融帳戶。

四、本要點獲頒獎勵之學生,亦可申領其他獎()學金。

五、獎學金由本校編列經費支應。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並自一百零七學年度起試辦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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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