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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公告】文化部為獎勵大專校院學生修習蒙藏語文

文化部為獎勵大專校院學生修習蒙藏語文,自即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受理蒙藏語文獎學金申請。

一、 依本部「發給蒙藏語文獎學金實施要點」規定,大專校院學生107學年度修習蒙藏語文成績優良者, 得由各系所具文,檢附申請表及學員成績證明等文件,經系所主管核章後於108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向本部提出申請。

二、 本獎學金名額之分配及錄取標準等,由本部組成審查小組決定之。

附件 :    /var/file/26/1026/img/3872828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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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