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徵件】2021桃源美展徵件開始
壹、宗旨:鼓勵 具有傳承與創新精神的 美術創作,培育藝術人才,帶動國內藝文發展。
貳、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
文化局
承辦單位:桃園市立美術館
參、展覽場地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覽室及畫廊、中壢藝術館展覽室、桃園 區 公民會館(場地資訊詳 「 附則 」 。
肆、參賽辦法
一、參賽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於中華民國並持有居留證明之藝術創作者,均得以個人方式參賽。
二、徵件類別:「 立體與影像多媒體類 」包含 「 立體造形 類」 、 「攝影與錄像類」及「 科技新媒體 類」 共 3 類。
三、參賽作品規範:
(一) 參賽作品須為民國 10 8 年(西元 201 9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創作。
(二) 參加類別不限,每類限送一件,同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覆參賽。
(三) 有下列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 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座(狀),且三年內不得再送件參賽:
1
抄襲、偽冒、重作、臨摹、代為題字或冒名頂替之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議確認失格者。
2
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 法 律相關規定者。
3
公開徵件比賽 學校除外 之 得獎作品。
4
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展出、 典藏、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
違反本簡章規定且情節重大者。
四、收件方式:
(一) 初審:
1.線上報名:請於 1 10 年 8 月 2 日 上午 9 時 至 8 月 16 日 下午 5 時 ,至桃園市立美術館 官網 「 最新活動」報名 網址:
https://tmofa.tycg.gov.tw/ 逾期不受理。
2.提交之報名資料:
(1) 個人資料、作品資料、參賽作品個人資料、作品資料、參賽作品檔案檔案、、切結書、個資聲明、切結書、個資聲明、著作財著作財產權授產權授權權同意書。同意書。
(2) 參賽作品參賽作品檔案檔案規格詳見「五、作品規格表」之各類初審上傳資料。規格詳見「五、作品規格表」之各類初審上傳資料。
3.初審資料填寫、圖檔初審資料填寫、圖檔、、影片影片上傳不完全者上傳不完全者及作品不符合本簡章規定及作品不符合本簡章規定者,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及審查及審查。
(二) 複審
1.通過初審者,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依限提送原件至指定收件地點通過初審者,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依限提送原件至指定收件地點或或上傳檔案上傳檔案,逾期視同放棄。,逾期視同放棄。
2.作品規格詳見「五、作品規格表」之複審送件規格。作品規格詳見「五、作品規格表」之複審送件規格。
3.曾經曾經33屆獲得同一類別「桃美獎」之參賽者,由主辦單位頒發「屆獲得同一類別「桃美獎」之參賽者,由主辦單位頒發「免審免審查獎」,並查獎」,並以免審查資格參與展出。以免審查資格參與展出。
活動訊息查詢:
(一) 徵件辦法、評審結果、展覽活動等相關資訊公告於桃園市立美術館官網https://tmofa.tycg.gov.tw/ 以及文化局官網
https://culture.tycg.gov.tw/ tw/)。
(二) 洽詢電話: 03 2868668 分機 9003 于小姐,傳真: 03 3768558 或洽市府 1999 專線。
地址:334 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 728 號 6 樓 桃園市立美術館 八德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