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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徵件】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村 實驗藝廊申請展覽作業要點

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以下簡稱本局 ) 為鼓勵傑出及年輕藝術家與文創工作者創作及展出,以重新詮釋眷村文化,提昇本市藝術及文創實驗精神及潛力 ,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國內公私立美術團體、機關、學校及藝術與文創工作者,均得向本局申請展覽 。

三、申請場地: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馬村實驗藝廊(一至三號眷舍)(桃園市中壢區龍吉二街155號) 。

四、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12年3月3日(星期五)止。

五、送審資料收件地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創影視科( 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二十一號),連絡電話:03-332-2592分機8708 常小姐。
 

聯絡人 :

常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592 分機 8708

電子信箱:

10047642@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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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