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學會公告】114學年度第十八屆美術產業學系系展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第十八屆系展簡章
- 宗旨
- 為展現美術產業學系學生學習成果並提升學生藝術創作涵養與設計能力,鼓勵主動創作,增加相互觀摩、分享機會。
- 藉由評選及公開展覽,肯定學生成果,並展現本系的特色。
- 透過校外展出,展現本系創作能量。
- 展覽主題
「我有畫要說」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心中經常積累著許多想法與情感,卻礙於環境、關係或自我設限,而選擇沉默。這些「沒說出口的話」可能是對家人的關心、對朋友的歉意、對社會與體制的不滿,也可能是對自己的疑問與探索。沉默並不代表沒有聲音,而是聲音被隱藏、被壓抑,直到某個時刻才找到出口。 本次展覽以「我有畫要說」為主題,試圖讓這些無形的聲音被看見、被聽見。我們透過繪畫、攝影、裝置、影像等多元媒材,將無法直白表達的情緒轉化為可被感知的形象。這些作品不是單純的告白,而是觀者與創作者之間的對話,邀請每個人面對自己心中未曾說出口的部分。
三、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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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辦單位:國立臺東大學
- 協辦單位:臺東縣政府文化處
- 承辦單位: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
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系學會
四、展覽日期
- 展 覽:115 年 3 月 11 日(六)至 115 年 3 月 29日(日)
- 開幕茶會:115 年 3 月 14日(六)
五、展覽地點:臺東藝文中心(950 臺東縣臺東市南京路25號)
六、徵件對象:本系大學部在籍學生
七、報名資格:本系大學部在籍學生,且上下學期皆有繳交系學會費者。
(若未繳費者,得於本簡章規定日期前補繳後參加投件。)
八、參展說明
(一)參展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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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寫性及書畫藝術(水墨、書法等)
- 繪畫性及版次藝術(油畫、素描、水彩、版畫等)
- 空間性及立體藝術(陶藝、金工、木工、複合媒材、裝置藝術等)
- 產業設計(視覺設計、產品設計、包裝設計、企業識別設計、 插畫、漫畫、繪本、微電影、動畫、商業攝影等)
(二)報名日期方式:114 年 11 月 20 日(四)至 114 年 12 月 10 日(三)前採用線上報名。
(三)收件說明:115 年 2 月 23日(一)至 115 年 2 月 25日(三),逾期不受理。
- 收件地點:美產系系學會會辦,請於收件日期到現場繳件。
- 作品尚未完成不予收件,不須裱框畫冊拍攝完畢後會發還裱框,水墨可以先裱好,作品於2/28發還裱框
- 佈展收件日期:入選作品於 3 月 5 日(四)發還,得獎作品統一運送至展場,請妥 善包裝處理,作品如有損壞自行負責。
- 收退件時請參賽者確實核對資料並簽收。
- 作品須裱框完成,收件後不退還裱框。
(四)作品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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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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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
名額 |
獎勵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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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校長獎) |
各類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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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院長獎) |
各類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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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系主任獎) |
各類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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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 |
各類參名 |
獎狀乙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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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 |
若干名 |
獎狀乙只 |
註:獎金及獎項視年度預算調整,主辦單位保留調整之權利,若有變更將公告於系網。
(六)各獎項得從缺
(七)注意事項
- 系展屬於畢業門檻之一,但需要作品入選才達資格認證之門檻。
- 同一類別每人限送作品一件(可聯作),每人至多得參加二類別。
- 未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程序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 報名表每項欄位皆必填,請據實填寫清楚,未填寫完整視同報名無效。
- 所有得獎作品(入選以上)皆需參與展覽展出,唯若受限於展出空間,則以優選(含)以上之作品展出。
- 參賽作品需為入學後所創作的作品。
- 參賽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應保證參賽著作確為參賽者之原創作,並享有完整之著作權,且並未曾在其他比賽得獎,如該作品之原創性或著作權有爭議或已授權或讓與他人者請勿參賽。若發現違反以上規定,經系務會議決議後追回獎項及獎金,參賽者並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參展作品(入選以上)皆需裝裱或可懸吊展示,未裝裱或無法懸吊展示者,視同棄權 ,並取消獎項及獎金。
- 得獎者請提供身分證件及存摺影本,以利獎金發放。非合作金庫、郵局之帳號,則需扣除手續費(新臺幣 30 元)。
- 得獎者皆須參與佈展、撤展事宜,若無參與取消獲獎資格。
- 得獎者皆須全程參與彩排,若未參與,當日將不予上台領獎。
- 得獎者皆須協同排班顧展,開關展場燈光與維護展場環境整潔,無故缺席者,將取消獲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
九、活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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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
日期 |
地點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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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 |
114/11/20(四)至 114/12/10(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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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連結將於本系相關網站與社群媒體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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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繳費 |
114/12/22(一)至 114/12/24(三), 時間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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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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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名單公布 |
114/12/29(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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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於Facebook社 團、 Instagram、系網系學會專區、各年級班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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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作品收件 |
115/2/23(一)至 115/2/25(三),時間另行公告 |
系學會會辦 |
作品完成度需達 100%,無須裱框(本會統一拍照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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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 |
115/2/26(四) |
圖像教室(一) 圖像教室(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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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名單公布 |
115/3/3(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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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於Facebook社 團、 Instagram、系網系學會專區、各年級班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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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發還 |
115/2/28(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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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作品運送 |
115/3/5(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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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展、彩排 |
115/3/10(二),集合時間另行公告 |
臺東藝文中心 |
得獎者皆須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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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暨開幕茶會 |
115/3/14(六),時間另行公告 |
臺東藝文中心 |
得獎者皆須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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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日期 |
115/3/11(三)至 115/3/29(日) |
臺東藝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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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 每週二至週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每週一、國定民俗節日為休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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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展 |
115/3/30(一) |
臺東藝文中心 |
得獎者皆須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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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退件 |
115/4/2(四)至 115/4/3(五) |
系學會會辦 |
如未於期限內領回,恕不負保管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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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活動相關資訊若有異動,依本系網最新消息公布為準。(http://art.ntt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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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第十八屆系展報名表
(上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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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同意美術產業學系系學會基於宣傳推廣之需,對作品有攝影、報導、展出、印製、重製以及相關文宣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力。
- 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應保證參賽著作確由參賽者所為之原創作,並享有完整之著作權,並未曾在其他比賽得獎。該作品之著作權若有爭議或已授權或讓與他人者請勿參賽,若賽後發現違反以上規定,經系務會議決議後追回獎項及獎金,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參賽者作品需為入學後所創作的作品,不得以入學前的作品參賽。
- 其餘注意事項參照系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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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件人簽名:
收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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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時,上聯參賽者填寫完畢給予展覽股工作人員保存,下聯收據由工作人員填寫後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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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據
(下聯)
茲收到 同學,參加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第十八屆系展
□ 書寫性及書畫藝術
□ 繪畫性及版次藝術
□ 空間性及立體藝術
□ 產業設計 共 件。
收件人簽名:
收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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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查作品收件日期為115/2/24-115/2/27為期四天,請同學準時將作品繳交至臺東大學美產系系學會會辦。
- 作品退件日期為115/4/2-115/4/3為期二天,請憑此收據至系學會會辦領回作品。
- 請仔細檢閱作品發還時間,若逾期未領回本會將全權處理,參展者不得有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