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 | 美術產業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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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徵件】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美產系為代轉發此資訊,若有比賽相關疑問請至學校課外活動組詢問
115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目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此項比賽。
組織:
設立「11 5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由下列單位組成之。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
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組別:初賽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決賽另增加大專組。
(一)國小組:包括公、私立國小、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國中組:包括公、私立國中、國中進修部 、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高中(職)組: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四)大專組:除社區大學(學院)外,包括公、私立大專院校日夜間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部學生、 五專院校日夜間部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
類別:
(一)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二)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將於115年10月18日前於旨揭比賽專網公告是否試辦現場創作;如須試辦現場創作,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簡章、時間、地點。
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 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旨揭比賽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20件,建請由學校統一至本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nsac/)「報名專區」註冊及下載報名表單,並於115年10月8日至10月23日下午5時前完成上傳報名作業。
- 本屆參賽作品背後之黏貼附表,需由報名系統填報上傳資料後,自系統匯出列印,再交由參賽學生、指導教師簽名並張貼於作品背面,詳細過程請參閱附件-操作手冊。
- 本比賽須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匯出作品清冊及保證書各1份加蓋學務或教務處戳印,連同參賽作品於1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下午4時止,將報名資料送至收件地點,未經學校彙送列冊或逾期送件之作品,歉難受理;本屆收件地點為本館南海書院(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請特別留意。
- 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妥當,並於包裝及清冊標註內含作品件數;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責。
- 「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請至本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nsac/)「最新消息」下載。
- 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之智慧財產觀念與創作態度,請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違反比賽規則。
- 決賽相關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本比賽網站,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賽實施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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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6-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