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 | 美術產業學系
95092臺東市大學路2段369號
Tel:089-318855轉5715 / Fax:089-517796
國立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展覽申請一覽表
依藝廊規定,請於展覽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書,違者三年內不予借用,押金不予退還!
展覽空間請妥善維護,未經同意不可任意更改或破壞原有設施。
【展覽注意事項】
- 展場布置請於展出前一日完成,並於展覽結束當日拆卸作品,負責清理場地,恢復原狀,展出者使用期間應保持場地清潔。
- 未經同意,不得利用粘著劑(物)、雙面膠或膠帶、鐵釘、圖釘及釘槍等物佈置展場;如有毀損牆面、地板、設備等,展出者須負責賠償責任。
- 展場牆面如有剝落,展出者須配合修補與復原,如無故不配合者,將取消爾後使用資格。
- 系辦可借用物品為掛勾、展台、堆車,其他用具包括綠土、紙膠帶、剪刀等,請展出者自行準備。
- 展覽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展覽成果報告書(紙本、電子檔各一份,光碟一片),未於規定日期內繳交者,自原訂展出年度起算三年內不得再向本系提出申請。
- 展覽檔期與使用規定,如有問題請洽系辦詢問,謝謝您~
- 申請使用/繳交成果 網址:https://doainttu.pse.is/gallerypayoff2024
- 確認成果審核:https://art.nttu.edu.tw/p/406-1026-77235,r11.php?Lang=zh-tw
- 藝廊借用申請:https://art.nttu.edu.tw/p/404-1026-103286.php?Lang=zh-tw
- 器材借用申請:https://art.nttu.edu.tw/p/404-1026-121832.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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