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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第捌章 系費

第一條  每學期活動經費預算表經監委會之監委審核完畢後,由總務股股長結算系上每人應繳交的系費金額。
第二條  每筆經費核銷須黏貼在憑據黏貼單上,經費申請人須簽名,經總務股核銷後,活動申請人與總務股股長
            
均須簽收。
第三條  監委可定期查看系學會系費之運用狀況。
第四條  凡是本系學生之會員均應繳交系費才可享有系上福利及補助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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